北京《城鎮污水處理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2023年2月1日起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廠是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與公眾生活關系密切。我市按照以服務人民為中心、滿足周邊公眾對良好空氣質量的訴求為導向、統籌兼顧氨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污染物減排的主要思路,研究制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 2007-2022,以下簡稱“標準”),于2022年8月5日正式發布,2023年2月1日起實施。 標準主要內容按照技術可達、國內領先的原則,從四個方面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控制要求:一是針對排氣筒排放,規定了氨、硫化氫、甲硫醇、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限值,以及臭氣濃度的排放限值;二是針對無組織排放,規定了上述五個項目的廠界濃度限值和廠區甲烷最高體積濃度限值;三是針對廢氣收集治理系統,分別提出了現有和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相關設施實施密閉和廢氣收集治理的建議和要求;四是規范運行管理,對污泥和柵渣運輸、車間或構筑物門窗等提出減少無組織排放的管理要求,對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提出要求。 本標準實施后可促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加強廢氣收集與治理,減少遺撒等無組織廢氣排放,有利于行業綠色規范化發展、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環境監管,確保標準落地見效。 新林環境一直致力于高標準除臭工藝和設備的研發,早在五年前就已經布局相關技術,我們會一如既往的為環保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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